來源: 法制網-法制日報(北京) 近日,經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調處,廣州市芳奈服飾有限公司訴李菊紅侵害商標權糾紛上訴案,以李菊紅賠償芳奈公司7000元和解了結。
證據表明,案外人章國鳴系“FanGnaiEr芳奈兒”商標注冊人,該商標核定使用商品類別為第25類、包括服裝等。2009年9月28日,芳奈公司與章國鳴簽訂商標許可使用協議,約定自2009年9月28日起,芳奈公司在國內以排他許可方式在內衣上使用“FanGnaiEr芳奈兒”注冊商標。同日,章國鳴對芳奈公司簽發(fā)經營、打假、維權授權書,授權芳奈公司為“芳奈兒”品牌中國區(qū)運營唯一總部單位,負責該品牌中國區(qū)運營、打假、維權等事宜。
2010年9月20日,芳奈公司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保全證據公證。同日,芳奈公司的委托人用公證機構的計算機在淘寶網“開心拍拍88”網店拍得標有“FanGnaiEr芳奈兒”商標內衣一件。截至2010年10月29日,公證員現場監(jiān)督了在線訂購商品、付款、查看訂單、物流信息及收貨全過程,并由公證處拍照、封存保管所購產品。經芳奈公司確認,“開心拍拍88”網店出售的上述內衣為侵害“FanGnaiEr芳奈兒”商標權產品。
芳奈公司從淘寶網獲知“開心拍拍88”網店系李菊紅經營,遂向李菊紅索賠,但李菊紅不予回復。
2012年年底,芳奈公司向江西省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侵害商標權訴訟,請求法院確認李菊紅侵犯芳奈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判決賠償經濟損失15萬元。李菊紅則認為自己因不懂法,打工閑時在淘寶網開“開心拍拍88”網店,只出售一件仿冒“芳奈兒”商標的內衣,整個事件自己幾乎沒有獲利,無法接受芳奈公司索賠15萬元的訴訟請求。
上饒市中院審理認為,李菊紅在淘寶網開設的“開心拍拍88”網店銷售了一件侵犯“芳奈兒”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內衣,侵害了芳奈公司的商標專用權,遂判決李菊紅賠償芳奈公司經濟損失5000元。
一審宣判后,芳奈公司認為,一審認定“開心拍拍88”網店銷售了一件侵權產品,導致判決賠償金額過低,請求改判李菊紅賠償芳奈公司經濟損失5萬元。
江西省高院為查明案件事實,向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調取了“開心拍拍88”網店銷售侵權產品時前后各三個月的銷售交易記錄,并引導李菊紅利用淘寶會員名“開心拍拍88”和密碼從淘寶網后臺將自己的交易記錄調出以供核對。在侵權事實面前,李菊紅選擇了與芳奈公司和解。
辦理此案的法官對《法制日報》記者說,僅2013年天貓“雙11”購物狂歡節(jié),支付寶成交額就達350.19億元,產品涉及3萬多個品牌,網絡零售的商品幾乎涵蓋社會零售的所有商品,可見作為新興產業(yè)的電子商務發(fā)展勢頭迅猛,但隨之而來的商標侵權等知識產權問題也日益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自2012年年底以來,江西省三級法院受理了多起電子商務引發(fā)的商標權侵權糾紛,假冒偽劣商品在網絡上的泛濫已嚴重損害消費者和商標權人的合法利益。
“一些租用電子商務平臺進行經營活動的商戶認為,實體經濟中存在 知識產權侵權行為隱蔽、侵權事件多發(fā)、權利人調查取證困難 ,就誤以為電子商務是規(guī)避法律監(jiān)管的 售假天堂 。殊不知,電子商務平臺的記錄和儲存系統(tǒng),對商戶的每筆交易都記錄在案。發(fā)生糾紛后,無論是交易、結算、支付、商品(服務)的詳細信息,還是訂單的保管、查詢、跟蹤及運輸與寄遞等詳細的交易記錄,均可悉數還原。售假者如有賴賬行為,只會徒增司法機關認定其故意售假的決心。翔實的電子數據有助于司法(執(zhí)法)機關判斷涉案侵權行為的性質、后果、被控侵權人的經營規(guī)模等違法要素。”辦案法官說,商戶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獨立的固定網址并報備IP地址信息、商戶向電子商務平臺提交真實身份信息以供認證、與支付寶捆綁的銀行卡等,這些都是捉拿電子商務侵權者的有效線索。
另據介紹,銀行卡實名制和獲得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實名審查制,使得一切都可追溯。雖然我國的誠信體系建設還未達到100%實名制,但侵權商戶支付寶內的款項可能被司法機關凍結提取,司法機關還可以凍結支付寶項下的各項電子商務活動,倒逼侵權商戶“現形”。
承辦此案的法官認為,隨著誠信體系的完善,實名制的電子商務能夠凈化網絡、抵制和消除假冒侵權商品,有助實現電子商務全面、協調、可持續(xù)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