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永恒印記珠寶有限公司自2005年起使用“永恒印記”作為商號,同年2月提出“永恒印記”商標的注冊申請,2008年4月被核準注冊,核定使用商品為第14類的加工或半加工貴重金屬、寶石(珠寶)等。但公司在獲得“永恒印記”注冊商標專用權(quán)后,卻招致了國際珠寶“大鱷”瑞士戴比爾斯百年有限公司的爭議。
2009年7月14日,戴比爾斯公司委托代理機構(gòu)與深圳永恒印記珠寶公司聯(lián)系,提出欲收購其“永恒印記”商標的意向。但雙方溝通數(shù)次,仍未就轉(zhuǎn)讓商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2011年6月,在雙方溝通未果的情況下,戴比爾斯公司針對爭議商標提出了爭議申請。戴比爾斯方認為,“永恒印記”是“FOREVERMARK”的對應(yīng)譯文,構(gòu)成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系惡意抄襲與摹仿。
深圳永恒印記珠寶公司則認為,“永恒印記”與“FOREVERMARK”不構(gòu)成近似,戴比爾斯公司的商標自2006年起才開始在中國進行廣告宣傳,并未達到馳名商標程度,而且此前并無與“FOREVERMARK”相對應(yīng)的中文譯名。
據(jù)了解,涉案爭議商標“永恒印記”與戴比爾斯公司的“FOREVERMARK”商標涉嫌近似,目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為撤銷該商標。
一枚鉆戒對一對新人來說不僅僅是定情信物,也是戀情恒久的諾言。相信不管是灰姑娘還是白雪公主都希望能帶著一枚鉆戒與戀人步入婚姻的殿堂。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鉆戒已經(jīng)得到了普及,在隨波逐流的大潮下,出現(xiàn)了一波創(chuàng)新者。他們用自己的頭發(fā),制作成鉆石對戒,以“身體發(fā)膚”的名義,許下終生承諾,鉆石商標就尤其重要了,需要加大保護。